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拍賣企業的等級評估原則、評估指標及等級劃分。

本標準適用于拍賣企業等級的界定、拍賣市場對拍賣企業的評估與選擇。

2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1

拍賣企業  auction enterprise

從事以公開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出賣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的活動,具有與自身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管理系統,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濟組織。

3  等級評估

3.1  評估原則

3.1.1  評估應能全面、系統反映企業從事拍賣業務的綜合能力和實際業績。

拍賣企業評估工作可由國家認可的全國性拍賣行業組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評估機構具體實施。

3.1.2  參加評估的企業應具備下列準入條件:

3.1.2.1  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并且成立于評估基準日三年以前。

注1:相關法規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

注2:評估基準日是指對拍賣企業在過去一定期間內的經營業績開始進行測評的最后截止日期,以具體的某年某月某日來表示。

3.1.2.2  考核期限內及評估結果發布日之前沒有因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確認為有違規經營行為。

注:考核期限是指對拍賣企業的各項經營業績進行評估的特定起止時間段,以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來表示。

3.1.2.3  考核期限內(最近三年)每年度拍賣成交額均不應為零。

3.1.2.4  截止評估基準日之前擁有國家注冊拍賣師不少于1名、拍賣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3.1.2.5  申報材料真實可信,無虛假。

3.2  評估指標

拍賣企業等級評估指標包括企業的規范性、誠信度、可持續發展能力、經營狀況和社會貢獻等5類20項指標。具體見表格《拍賣企業等級評估指標及分值》。

4  等級劃分

具備一定綜合水平的拍賣企業,按照其具備的基本條件及評估的綜合得分分為AAA、AA、A三個等級。AAA級最高,依次降低。

4.1  AAA級拍賣企業

4.1.1  參加“AAA”等級評估的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a)應是評估基準日五年以前成立的企業。

b)考核期限內及評估結果發布日之前沒有因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確認為有違規經營行為。

c)截止評估基準日之前擁有國家注冊拍賣師不少于3名(含),拍賣從業人員不少于10名。

d)考核期限內(最近三年)各年度連續盈利。

4.1.2  綜合得分最低限為85分(含)。

4.2  AA級拍賣企業

綜合得分最低限為70分(含)。

4.3  A級拍賣企業

綜合得分最低限為60分(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