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就是和竟標,拍賣差不多的形式,是土地出讓的一種形式,不象拍賣那樣現場竟價,他是一塊土地政府要出讓,把出讓土地的條件公布,然后在一段時間(一周或一個月)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去出價購買,買家出的價格公布在一個告示牌上,最后以最高的哪個買的,且允許多次報價,有利于投資者理性決策和競爭;二是操作簡便,便于開展;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場的形成和運作。掛牌出讓是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重要補充。   

    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在指定的時間、公共場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過公開競價而定價的方式買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在中國,其程序是:①土地管理部門于公開拍賣前30日發出拍賣公告。②競買人報名參加競買并索取有關文件。③競買人向拍賣人報送參加競買的有關資料,經審核批準成為競買人,交納保證金,領取競買號牌。④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并按程序公開拍賣:主持人介紹拍賣地塊位置、面積、用途、規劃要求及其他有關事項;公布拍賣起叫價;競買人按規定的方式競相應價或加價,其最后應出最高價(或加價)者即為競得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競得人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5日內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付相當于地價總額的10%的定金;競得人按規定期限付清地價款后,依法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來源:中國書畫收藏頻道